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做好內外貿兼營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船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由國際航線轉國內航線(僅限一個國內航次且船舶自離開境外最后一個港口不足14天)的有關工作,我部組織開發了內外貿兼營船舶健康寶微信小程序。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是構建安全管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危險貨物集裝箱港口作業安全規程》(JT397-2007)修訂已列入國家強制性標準項目。為做好修訂工作,加強調研,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信息化是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應急能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的要求,部組織有關單位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系統梳理了現行法律法規有關港口信息化建設的規定,編制印發了《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目的是做好頂層設計,指導和推進各地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監管信息系統的建設,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著力提升安全監管和應急能力。
新修訂的《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7號,以下簡稱《規定》)2017年9月4日簽發,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自2016年4月以來,部制定實施了《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達到了行動目標?,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賦予了行業主管部門對國內水路運輸市場宏觀調控的職責。
日前,交通運輸部出臺了《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辦法》(交辦水〔2018〕168號,以下簡稱《綜合評審辦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月15日,記者從浦東海事局獲悉,自2018年9月底船載外貿集裝箱危險貨物大數據AI預檢系統成功上線以來,迄今已運行3月有余。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管理是水路運輸領域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重要的安全風險防控點。為此,原交通部于2003年頒布實施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并于2012年進行了部分修訂。
按照《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為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宏觀調控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18年第67號),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