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船舶排放控制區建立與實施國際研討會在京召開。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是通過控制在排放控制區內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來改善沿海和沿河區域特別是港口城市的環境空氣質量,推進船舶節能減排和綠色航運發展。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在已設立的環渤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控制地理范圍,嚴加控制排放要求,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促進沿海和內河港口城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