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4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要求“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經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全面發力,保護濱海濕地 我國濱海濕地主要有河口、鹽沼、灘涂、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和淺海水域等類型。濱海濕地不僅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態功能,還是沿海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托。
濱海濕地(含沿海灘涂、河口、淺海、紅樹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棲息繁殖地和鳥類遷徙中轉站,是珍貴的濕地資源,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近年來,我國濱海濕地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長期以來的大規模圍填海活動,濱海濕地大面積減少,自然岸線銳減,對海洋和陸地生態系統造成損害。為切實提高濱海濕地保護水平,嚴格管控圍填海活動,現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