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明確要圍繞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礎設施通達程度比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體相當的目標,加快形成統籌有力、競爭有序、綠色協調、共享共贏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邁進。
本規劃是市場監管的綜合性、基礎性和戰略性規劃,強調從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出發,從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出發,從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出發,對市場秩序、市場環境進行綜合監管,為市場監管提供一個明確的框架,給廣大市場主體一個清晰的信號和穩定的預期,形成綜合監管與行業領域專業監管、社會協同監管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市場監管格局。
國務院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引導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搶占新一輪經濟和科技發展制高點的重大戰略。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抓住機遇,明確方向,突出重點,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為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協同有序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確保第二階段(2017—2018年)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分工。
?日前,國務院連續印發了《關于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部署推進供給側改革、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發揮認證認可作用,加快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完善重點領域認證認可制度、健全相關標準和檢驗檢測認證體系、大力發展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將認證認可作為推進消費提質升級和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手段和政策工具。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海洋經濟加快調整優化的關鍵時期,要準確把握海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持陸海統籌,科學規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為科學規劃海洋經濟發展,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有關精神,編制《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作為“十二五”時期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行動綱領。
我國內河水運資源豐富,對促進流域經濟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內河水運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綜合運輸體系發展的要求仍然存在較大差距,為進一步發揮水運優勢和潛力,現就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船舶工業是為海洋運輸、海洋開發及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綜合性產業。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國際航運市場持續低迷,新增造船訂單嚴重不足,新船成交價格不斷走低,產能過剩矛盾加劇,我國船舶工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按照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的工作要求,為保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國海運業發展迅速,成就顯著。同時也要看到,當前海運業發展還不能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仍然存在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不清晰、體制機制不順、結構不合理、配套措施不完善、運營管理水平不高、核心競爭力較弱等問題。加快推動海運業健康發展,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近年來,我國裝備制造業持續快速發展,產業規模、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地位,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初見成效。當前,全球產業結構加速調整,基礎設施建設方興未艾,發展中國家大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為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為抓住有利時機,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實現我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現提出以下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結構性改革、抓好去產能任務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推動鋼鐵企業實現脫困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為積極有效地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同時指導其他產能過剩行業化解工作,特制定本意見。
制造業是國民經濟的主體,是立國之本、興國之器、強國之基。十八世紀中葉開啟工業文明以來,世界強國的興衰史和中華民族的奮斗史一再證明,沒有強大的制造業,就沒有國家和民族的強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造業,是我國提升綜合國力、保障國家安全、建設世界強國的必由之路。